深圳人口很多,其中大部分都是外地人口,为了能在异地他乡找到组织,很多老乡就会一起成立一个社会团体组织,一般是很多自己做生意的老板们组织在一起,互相交流资源,有生意大家一起合作,共同富裕,其实社会团体组织和一家企业形式上是差不多的,也需要有法人,也有登记证书,类似企业的营业执照。
而社会团体变更法人是需要到民政局进行申请审核的,需要准备以下资料:
1.变更登记申请书(原件1份);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,需要写明具体变更理由及注明第几届第几次会议;
2.会议纪要 (原件1份);会议纪要中实到会人数要达到三分之二以上、理事会成员需要全部签名;(应写明会议时间、地点、应到会人数、实际到会人数、会议议程及表决事项通过票率的结果)
3.离任审计报告 (原件1份);离任审计报告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内;(民政局指定审计机构出具)
4.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必要(原件和复印件1份);
5.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(复印件1份);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内(法定代表人不能同时担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);
6.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(原件1份);
7.社会团体新法人备案表(原件1份);
8.新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(复印件1份),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。
9.新法人非深户还需要准备居住证或者社保卡(复印件1份)。
8.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》正副本(原件1份)。
准备好以上资料之后在系统里填写相关资料,上传以上资料的扫描件,提交审核通过之后,再带着纸质材料到行政大厅窗口,现场换发变更后的登记证书。